央廣網北京4月1日消息 據中國之聲《全球華語廣播網》報道,5年前,湖北新洲青年翁俊文患上嚴重腎病出現腎衰竭,母親毅然為他捐出一個腎,延續了他的生命。今年,24歲的他又一次走到了生命的重大關口:腎臟再度衰竭。這一次,翁俊文56歲的父親又站了出來,願意捐出一個腎再救兒子一把。然而,這次的捐助未能如願。
  昨天(3月31日),湖北武漢同濟醫院內,一起家屬申請為子女二次捐腎的特殊案例被器官移植倫理委員會否決。湖北台記者劉雅婷發回報道:
  翁俊文的母親郭慧芳:我們現在我們父母能夠做得到的,就是盡自己的能力為這個兒子做最後的一點事情。
  就在郭慧芳忐忑不安等待的同時,同濟醫院器官移植倫理委員會正在為這起捐助進行討論。臨近中午,委員會的結果出來了,投票幾乎一邊倒,11位委員會成員只有1人贊成,10人投了反票,這11位成員包括醫院的醫務人員、法律代表、社區代表。
  社區代表魏先生:他爸爸還有父母,上要贍養老人,下要照顧生病的兒子,肯定有影響的。
  同濟醫院器官移植外科主任醫師陳知水:這種igA腎病是一種遺傳疾病,做完移植以後容易複發,複發的可能性在20%,甚至高的到50%。恰恰這個小孩做完移植後,用媽媽的腎臟以後三年多就複發了。現在他爸爸又要捐腎,極有可能他爸爸捐這個腎以後,也許兩三年以後又會複發,這對於這個家庭來說,相當於又沒達到效果,一家三個人都不是太好。所以我們是從醫學一個角度來考慮。
  醫院已經將結果通知給翁俊文的母親郭慧芳,郭慧芳雖然很失望,但表示接受委員會的決定。
  其他國家對於器官移植有什麼相關規定?
  >>澳大利亞:設專門管理局 制訂“倫理學實踐指南”
  在南半球的澳大利亞設有專門的器官捐獻和移植管理局,而關於器官移植的倫理方面,當地從業人員要遵循一份“倫理學實踐指南”。
  《全球華語廣播網》澳洲觀察員胡方:在這些標準當中有一條,人種、宗教信仰、性別、婚姻狀況、性取向、社會關係、殘疾或年齡(影響移植效果的年齡因素除外),不應該成為受移植者評估和供給器官分配的因素。
  由於到目前為止,澳大利亞的器官需求仍然屬於供不應求狀態,所以在澳大利亞器官分配的要求上,需要最大限度的遵循國家衛生醫學研究委員會制定的倫理學原則。另一方面,器官捐獻的比例在澳大利亞也在逐年提高,很大一部分原因是在申請駕照的時候,有專門一個選項,就是當你在交通意外當中遭遇不側的話,是否願意捐獻出器官。現在有很多的人在申請駕照時候,都會很真誠地在上面寫“願意”。
  >>日本:器官捐獻審查嚴格 申請移植手術要排隊
  日本各界對器官移植問題一直爭論不休。有人覺得太嚴,有人覺得太松。日本還在近年出現了為逃避審查,假借養父子關係買賣器官的惡性案件。為此,日本器官移植學會在2011年收緊了相關政策,將養父母與養子之間、配偶之間的器官移植也納入審查對象。
  《全球華語廣播網》日本觀察員黃學清:日本社會對臟器移植的問題一直非常關註,政府有嚴格的管理和規定,對於活體移植以前只針對沒有親屬關係的移植對象進行審查,但是出現了假借養父母關係買賣器官的惡性事件,就是為了逃避審查,雙方在確立了養父子關係後,不到一個月就開始進行移植手術。為此,日本移植學會專門出台規定,養父母與養子關係沒有達到一定年限的,不允許進行器官移植。但是也有一些人認為如果遇到生命危險,需要立刻進行器官移植時,可能很多人因為這項規定無法得到及時診治。
  日本的器官移植由厚生勞動省認可的社團法人、日本臟器移植網負責管理和協調,希望捐獻的人可以在這個機構進行登記,需要移植的患者也在這個機構進行登記。機構會按照各種器官移植的選擇標準來進行篩選,選擇標準基本上滿足了醫學上的規定以外,如果有等待移植的患者,將按照等待時間的長短安排順序。
  日本也和大多數國家一樣,需要器官移植的人數超過了捐贈者的人數,致使一些患者不得不到國外去救醫,但是到國外進行移植的費用非常高昂,也不在醫療保險範圍之內,經常需要花費幾千萬日元。特別是兒童的器官移植更不能滿足患者的需求,所以在車站鬧市經常可以看到為兒童到國外去治療開展的募捐活動。
  >>美國:器官捐獻非常普遍 死刑犯亦可捐獻
  器官移植從來都不是一個輕鬆的話題,有爭議的案例也時有出現。去年6月,為了輓救一名10歲女孩的生命,美國聯邦法官下令暫停執行器官移植規定中的年齡限制,為這名急需肺移植的美國女孩爭取到10天的時間,接受成年人的肺做移植手術。
  然而,紐約大學生物倫理學家亞瑟·卡普蘭提出質疑說,肺移植是最困難的器官移植,兒童移植難度比成年人更大,這也是現行政策規定的原因之一。他認為這一判決或許會開先例,促使那些不滿自己排序的患者擁向法院。
  《全球華語廣播網》美國觀察員龐哲:美國器官捐獻非常普遍,也非常需要。根據相關機構統計,全美國每年有11萬9千以上的人排隊等待健康器官,每十一分鐘都會增加一個排隊需求者,每天會有18個人,因為不能及時得到健康器官而死亡。
  想做捐獻者應該向所在的州和市政府及時申請註冊,同時也應該向自己的家人事先溝通解釋自己的遺願,否則在突然去世之後,家人才在全無準備的情況下得知死者捐獻器官的意願,會非常意外。同時,捐獻器官被視作高尚行為,以去世的生命換取一個健康的生命,將悲劇轉成為有意義的生機。但是,親屬內部捐獻的規定基本上以健康為主要原則,沒有硬性規定,只要家人有合格的器官捐獻者,在各方同意情況下,醫院和政府不會幹預。
  最近,有些州出現了一些對同性戀器官捐獻者的疑問,同時在監獄,死刑犯如果要向家人捐獻器官,就一定要有足夠的時間申請辦理手續,否則會被政府拒絕。但是,也有的州有死刑犯因捐獻器官而被政府同意推遲行刑期,結果最終免除死刑轉為無期徒刑的案例也有,但是除去這種極端的案例之外,目前還沒有任何合格器官捐獻者被拒絕的案例。
(原標題:24歲小伙腎衰竭 父母申請捐腎被倫理委員會否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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