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現男友出軌 一怒做流產 事後仍不甘
  本報訊 (記者王納 通訊員黃堯) 一男子背著舊愛覓新歡,舊愛得知後屢屢向新歡進行電話短信騷擾,索賠錢財,因為處理方式不當,本應受到同情的舊愛最終使自己遭受法辦。近日,福田區人民檢察院以涉嫌敲詐勒索罪依法對被告人範某提起公訴。
  2013年11月中旬,已經懷孕的被告人範某在與交往已兩年多的男友張某某即將結婚之際,卻發現男友似有出軌跡象,幾番疑心之後,二人發生爭執並要分手,範某一怒之下做了流產。出院後,二人重歸於好。但範某卻仍不甘心,通過查看其男友的電話,證實了被害人小陳與其男友往來的事實,同時她還查看了該二人在交往期間的消費記錄,發現在短短約一個月時間里,這筆愛情消費價值不菲。氣憤傷心之餘,範某把怨氣全部撒在小陳身上,屢屢通過電話和短信聯繫小陳,以小陳花費她男朋友錢、導致她與男友分手並流產等理由,向被害人小陳索要錢財,否則就要到小陳的公司鬧事。
  支付萬元無法息事寧人
  而該案的被害人小陳則根本不知道張某某已有女友的情況。她與張某某於2013年10月下旬因工作原因相識。隨後,張某某對小陳展開追求,經常約小陳吃飯、喝酒。一個月之後,小陳因覺得二人不合適,就已經跟張某某分手。卻不知這短暫的“情史”卻引來如此不堪事。為了息事寧人,小陳於12月初給了範某人民幣1萬元。
  範某拿到錢後,仍覺得尚不足以賠償自己的經濟與精神損失,繼續以名譽或者人身侵害威脅小陳,要求小陳再支付2萬元。12月下旬,小陳按範某要求將2萬元現金交給範某。此時的小陳也心神俱疲,終於選擇報警,範某被抓獲歸案。
  檢察官提醒:
  本案原本是一場感情糾紛,始作俑者是被告人的男友,由於他的用情不專,在被告人懷孕期間見異思遷,向本案被害人展開追求。致使被告人發現後,衝動地做出流產的不理智的行為,扼殺了一條寶貴的生命。當被告人與男友和好後,被告人將她的一切損失歸咎於被害人的插足,通過電話和短信以詆毀名譽或者人身侵害威脅的方式要求被害人作出經濟賠償。可是這種極端的行為並沒有給她帶來任何經濟補償,卻換來牢獄之災!  (原標題:勒索男友新歡 她涉罪被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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