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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方日報訊 (記者/張瑋)“深圳高校在校生今後在示範區內休學創業的,或可保留學籍5年。而投資於示範區內的天使投資項目,最高有望獲50萬元資助。”國務院正式批覆深圳建設國家自主創新示範區,深圳隨即啟動配套立法。
  7日,市法制辦官方網站公佈了《深圳經濟特區國家自主創新示範區條例(草案稿)》(以下簡稱“條例”),並向社會公開徵集意見。各界可於本周六(12日)前來函(深圳市福中三路市民中心C5080室,郵編:518032)或通過電話82002155、郵件qinbz@fzb.sz.gov.cn等方式反饋。
  首個以城市為單元的示範區
  今年5月13日,國務院正式批覆深圳建設國家自主創新示範區,深圳成為黨的十八大後國家批准建設的首個自主創新示範區,也是我國的第4個自主創新示範區。但與北京中關村、武漢東湖高新區和上海張江這3個示範區不同,深圳國家自主創新示範區總面積397平方公里,涵蓋了全市10個行政區和新區的產業用地,也是我國首個以城市為基本單元的示範區。
  “這相當於近35個深圳高新區,超過了原深圳經濟特區面積,等於再造了一個‘科技特區’。”市法制辦相關負責人說,利用特區立法權,將示範區建設納入法制化軌道,將確保重大改革於法有據。
  示範區內提供審批一站式服務
  “示範區將重點發展高技術產業,加快發展戰略性新興產業,培育未來產業,打造創新型產業集群。”市科創委相關負責人說。
  記者註意到,“條例”擬設立示範區管理機構,和主要用於示範區內重大科技基礎設施及重大項目建設、重大科技應用示範、以及高技術服務能力提升等項目的示範區建設專項資金,各區(含新區)則相應設立配套專項資金。
  “政府還將完善財政科技投入穩定增長機制,財政科技投入增幅高於財政經常性收入增幅。同時,設立政府綜合公共服務平臺,為示範區內的組織和個人提供行政審批一站式服務。”
  此外,將建立統一、公開、常設性的用地用房供需服務平臺,提供及時用地用房供應、需求信息等服務。據悉,“條例”最快將於今年10月份提請市人大常委會會議首次審議,明年則有望獲得通過。
  ■亮點解讀
  1
  原農村合法工業用地或可入市
  示範區內整備入庫土地主要用於高技術產業、戰略性新興產業、未來產業項目和配套設施建設。“條例”將建立示範區土地節約集約利用的評價、動態監測機制和市、區聯動用地申請聯審機制,併在空間資源配置上給予多個措施。
  其中,一是擬規定示範區內的原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繼受單位尚未進行開發建設的、符合規劃的合法工業用地,經批准可進入市場流通;二是支持社區企業以土地租賃、入股等形式參與示範區產業項目建設,提高社區土地利用效益。三是鼓勵利用自有土地、新增土地、閑置產業用地建設創新型產業用房,支持舊工業區升級改造建設創新型產業用房。
  同時,建立創新型產業用房入駐報告制度,創新型產業用房的業主單位或管理機構每年應定期內向市示範區管理機構提交入駐信息。
  2
  境外執業資格可在示範區互認
  “條例”還將推動深圳國際化城市建設。除了支持境外機構在示範區設立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符合產業發展方向的科研機構或技術轉移機構,以及支持示範區內企業自行或者聯合高等院校、科研機構在境外設立研發機構、技術轉移機構或兼併優質企業外,還將探索深港兩地政府聯合資助研發項目資金、儀器設備跨境使用方式,促進科技人員、技術成果、儀器設備、財政科研資金在深港兩地合理流動。
  “在境外取得專業執業資格的留學歸國人員、港澳台及外籍人員,其取得專業執業資格的所在國與我國有互認協議的,可以在示範區內執業”。
  3
  企業聘用本地高校生將獲獎勵
  “條例”非常註重示範區企業開展科研和企業創新創業,凡是在示範區內註冊滿半年不足一年的企業,可申請認定國家高新技術企業,頒發藍底證書,可享受市級有關優惠政策,註冊滿一年後,重新申請認定合格後,藍底證書自動失效。
  為集聚人才,“條例”稱將建立側重能力、業績、潛力、貢獻等綜合素質的人才評價機制和突出貢獻人才的直接引進機制;建立技術轉移經紀人、科技保險經紀人、科技融資租賃經紀人資格考試、考核、註冊管理等制度,培育發展各類專業服務人才。
  同時,擴大加計扣除的研發費用範圍,將為研發人員繳納的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生育保險、住房公積金、專門用於研發活動的儀器設備運行維護費用、新藥研製的臨床試驗費等均列入其中。
  特別值得一提的是,“條例”對本土高校生有政策傾斜。一方面,鼓勵大學生在示範區創業,本市高等院校全日制在校學生休學創業的,可保留學籍5年;另一方面,對示範區內的組織接收本地高等院校實習或就業的予以獎勵,促進示範區內的組織與高等院校合作培養創新型人才。
  4
  天使投資項目最高可資助50萬
  “將創新財政科技投入方式,推行投資引導、梯級貼息、風險補償、獎勵、股權有償資助等制度改革。”市科創委方面稱,將鼓勵和引導創投機構與銀行、保險、擔保、小額貸款機構對接與合作,建立投保貸一體化金融服務模式。
  “經市政府金融部門備案的創業投資機構,投資於示範區內高技術產業、戰略性新興產業、未來產業的天使投資項目,經有關部門確認後,可以由市科技研發資金對被投資企業按其獲得實際現金投資額的2%,最高50萬元予以一次性資助。”
  此外,“條例”支持行業龍頭企業牽頭組建“產學研資介”聯盟,建立創投與孵化結合模式,並支持示範區內的企業在新三板、前海股權交易所掛牌。  (原標題:休學創業或可保留學籍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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